
“请你们放心,宣汉总工会组织将依法积极主动为你们维权。”宣汉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祝华昌在峰城镇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罗建云和符必伟两位困难农民工表态掷地有声。7月5日,祝华昌组织县总工会法律部和县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等4人,前往峰城镇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督促指导农民工维权案件办理工作。

在该援助工作站,祝华昌边听边问,详细了解两位受援人的情况介绍,随行的律师也及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据介绍,罗建云于2015年在浙江杭州、嘉兴等地务工,用工方共需支付务工工资14.213万元,当年年底,承包方一直拒绝支付工资,在浙江当地人社部门的协助下,由厂家代为支付给罗建云工资4.2万元,支付方罗某某迟迟不支付下差的10.013万元工资。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祝华昌一行在现场进行了及时研究,决定纳入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并及时与峰城人民法庭协调对接,法庭按相关程序及时立案。
“受伤的左腿好些没有?”“治疗的效果如何?”“治疗费用责任方先行垫付没有”“治疗药费发票等资料收集齐全没有?”祝华昌逐一关心询问符必伟。在交流过程中,祝华昌还向农民工朋友们宣传了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叮嘱大家一定要签订好劳动用工合同,重视安全生产,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宣汉县总工会高度重视职工(农民工)维权案件办理工作,充实了县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力量,建立健全了乡镇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对20个基层工作站实施了规范化打造,调整充实了乡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人员,配强了业务精湛的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增加了维权经费投入,建立了县总工会领导分片督促指导职工(农民工)维权案件办理责任机制,推动了维权案件办理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工会组织收到职工(农民工)维权诉求30余件,受理提供法律援助25件,办结9件,为职工(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陈红兵/文 吴 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