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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新闻
2015年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7-20        浏览次数:11        返回列表
 宣工发〔2015〕146号

 

宣汉县总工会

2015年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总 结

 

今年是我县实施《宣汉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2014—2017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采取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相结合、基层工会与上级工会要约相结合,企业要约与区域性、行业性要约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基层工会及时主动向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提质增效的重心放在未能按程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已经签订工资协商协议但未明确工资调整范围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需要根据企业情况作出重新调整的企业以及协商单位工资协商的目标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细化的企业。截止2015年10月30日,我县非公企业库据数为713家,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713家,覆盖职工27600人。其中,国有、集体企业17家,签约率100%;非公企业696家,签约率100%(其中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3份,覆盖企业34家;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2份,覆盖企业140家;74家企业按无缝衔接续签时限在11—12月,85家企业按照“一签两年”或者“两年一签”应在2015年下半年续签)。按照市总要求,我们选树立四川宣汉江口水力发电厂、宣汉星耀玩具有限公司、前河天然气有限公司、宣汉县星源水利建设管理站、四川宣汉国家粮食储备库、宣汉自来水公司等6个单位为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示范单位。

二、主要做法

(一)通力合作,坚持“四个到位”。

一是要约到位。县总工会要求各基层工会及时采取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相结合、基层工会与上级工会要约相结合、企业要约与区域(行业)性要约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基层工会及时主动向企业发出协商要约。

    二是做到行业覆盖到位。始终把行业协商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抓手。今年在建筑、商贸、卫生、广告计算机、电子商务、专业合作社、家政服务等众多行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分别建立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总结出“行业协商标准、企业协商补充;区域行业覆盖、企业二次协商”的经验作法。

    三是做到多方协作到位。以三方机制为载体,督促各级工会成立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目标考核中,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配合、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变工会单方推进为多方协同的强势推进。

    四是做到任务分解到位。将我县年度工资集体协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合同履约情况,遇到问题随时协商。要求一线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低于10%;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不低于本地同期物价增长幅度。

(二)多管齐下,突出“四个及时”。

一是及时下达目标任务。年初,在调查摸底、充分掌握基层企业工会建制情况的基础上,以宣汉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名义向各基层工会下达目标任务书,明确完成时限,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做好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是及时举办全县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启动仪式。3月24日,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专门召开全县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刘先祝代表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作了工资协商提质增效的经验交流,并向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发出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倡议。

三是及时开展工资协商建制质量和工作成效问卷调查工作。5月份,县总工会在全县抽取100家企业,分别向100名工会主席、10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300名一线职工发放500份调查问卷。通过调查,进一步掌握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建制质量、工作成效和社会影响。

四是及时编写工资协商宣传手册。为充分展现全县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效,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影响力,县总工会组织宣教部总结梳理6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相关法规、经验成果、典型案例、典型文本等资料,并汇编成册,为基层工会工作者提供学习借鉴。   

(三)整体推进,致力“四个提升”

一是以点带面,提升引领示范。按照《宣汉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2014—2017年工作规划》,县总工会以“主体健全、沟通充分、程序规范,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履约到位、作用明显、双方满意”为基本要求,确定了四川江口水力发电厂、宣汉县星耀玩具有限公司、四川宣汉国家粮食储备库、宣汉县星源水利建设管理站、前河天然气有限公司、宣汉县自来水公司等为我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示范企业(行业、区域)。组织召开了宣汉县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会,并邀请省级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深入企业,实地指导,进一步推进了工作,规范了程序,确保了质量。

二是规范程序,提升协商质量。严格执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程序规定,从推选代表、发出要约、征求意见、平等协商、职代会讨论通过、签订协议、审查备案、公告实施等方面对签订工作进行了规范,并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让职工广泛参与,保障每一个程序都充分体现职工意愿,较好的落实了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审议权和监督权,提升和完善了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时效性。

三是务实创新,提升机制建设。为适应经济成分多样、生产形式多元的特点,立足实际,创新形式,坚持行业性与区域性相结合,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问题,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比如,我县美容美发共有32家企业,职工人数达289人,针对企业较多、规模较小的实际,以美容美发行业工会为主体与各企业协商,签订了美容美发行业工资集体协议,促进了行业内各企业协调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又如针对我县工业园区企业陆续入驻、生产尚在起步、工会尚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采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督促、并由经信工委牵头与各企业协商,签订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扩大了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 

四是督促检查,提升协议标准。借助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充分整合县人社局、工商局、工商联等资源,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执行工资合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未达到协议规定的要求限期改正。

(四)提质增效,突出“四个强化”。

一是整合资源,强化多方推动。进一步完善了工会与党政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并促成了县政府将工资协商工资纳入全县乡镇、县级部门工资目标考核;联合人社、工商、工商联和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和部门开展积极合作,并重点在食品药品、美容美发两大行业和产商贸流通、工业园区两大区域督促工资集体协商,取得积极成果。

  二是因企制宜,强化分类指导。选调12名工资协商指导员分成3组开展分类指导和定点督查:一组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按照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增长幅度,实现工资和福利待遇合理增长;一组对生产经营遇到一定困难的企业,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企业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一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障职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和休息权。

  三是规范程序,强化职工参与。严格履行集体协商代表产生、启动要约、协商会议、审议通过、报送备案、公示告知等集体协商法定环节,着力提高职工在协商过程中的参与度和知情权。并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在全县推行建立“重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听证制”,规范协商程序,强化职工参与。

  四是建立标准,强化质量评估。由县三方单位牵头,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主导,重点在4大行业出台了标准统一、操作性强的行业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和收入增长机制。县总工会将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与工会参与的各项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对工资集体协商质量无法达标的予以一票否决,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推行企业工资协调机制,收到了“职工群众满意、企业厂家满意、党委政府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一是依法完善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证了职工工资与企业发展协调增长,实现了职工“体面劳动”、“健康劳动”、“快乐劳动”,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二是有力促进了企业发展,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为平台,加强企业管理方与职工方的联系沟通,加深相互理解与相互支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主人翁精神,激活了企业创造活力。三是彰显了工会地位和作用。工会组织推动职工代表与企业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维护了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薪酬权益,增进了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信任与支持,搭建起企业工会联系职工的桥梁与纽带,有效发挥了工会“组织起来、服务发展、依法维权”的职责,彰显了新形势下工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

四、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从工作实践看,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刚刚起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缺乏深刻的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不够自觉,集体协商流于形式;少数新开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缺乏全面的把握,程序上不够规范,内容上不够全面,合同质量有待提高;少数企业充分发扬民主不够,协商不够规范、公开不够充分,职工工资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自觉,更好地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职工利益做贡献。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加强宣传。以宣传贯彻《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为重点,结合“面心实”、“走基层”等活动,深入宣讲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新形势下维护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发挥工会作用等方面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企业、职工和基层工会干部的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培训。重点加强对“三方四家”工作骨干、县级指导员队伍、检查督导组成员、基层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指导水平,提升工作能力。三是加强督查。坚持定点指导,督查组分片包干,深入企业加强检查督促,分类指导综合协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规范协商程序及内容要件,定期检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加强协议合同审查,抓好合同执行监督,进一步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常态化,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按时足额发放工作机制。四是典型引路。抓好示范企业,适时组织观摩,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与质量,进一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再添新举措再上新台阶。五是创新发展。大力发展行业性、区域性基层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宣汉县总工会

2015年11月15日